技术合同
某电子有限公司与某研究院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9日 文章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某电子有限公司与某研究院技术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京0108民初15100号
原告:某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某研究院。
原告某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研究院技术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尹 斐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邱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