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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筑护盾司法赋能促创新——遂宁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6-05-25 / 来源: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遂宁中院结合最新审判实务,选取并发布两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例。

【基本案情】

城市路灯不仅照亮道路,更是城市美学的载体。四川某科技公司拥有某项“路灯(景观常规杆型)”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但在遂宁某道路改建工程中,该公司发现承建方使用的路灯与其专利设计极为相似。经调查,该项目由福建某建设公司承建并采购安装路灯,而图纸由遂宁某商贸公司提供,并由四川某商贸公司负责加工。三家公司各司其职,形成了一个“供应、设计、制造”的侵权链条。四川某科技公司遂将三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侵权链条上的每一环都不能逃脱法律的监督:福建某建设公司虽非路灯的常规销售商,但其将侵权路灯作为工程的一部分一并交付,构成了侵权销售行为;遂宁某商贸公司提供设计图纸委托他人加工,且无法证明图纸的合法来源,该行为实质等同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行为;四川某商贸公司作为加工方,未尽到合理的图纸来源审查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最终判决福建某建设公司与遂宁某商贸公司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5万元,四川某商贸公司在4.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典型意义】

该案是全链条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典型范例。在实务中,侵权人常通过化整为零、委托加工、工程交付等方式试图规避法律风险。本案判决穿透了复杂的合同关系,明确指出:只要实质上介入了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等环节,且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均需承担法律责任。这不仅保护了原创设计的市场价值,也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知识产权合规提供了明确指引。

案例二:严厉打击制假产业链源头犯罪,促进川酒产业高质量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黄某某与王某某合谋制作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防伪溯源二维码及“扫码领红包”页面。王某某和敖某在明知上述二维码及页面系伪造的情况下,仍参与开发制作,并利用深圳某公司商户号为其充值代发红包。此后,黄某某又让其子成立东莞市某公司,注册商户号、申请域名,用于自行充值红包。王某某则持续帮助解决域名被封问题,并从中获利16900元。经鉴定,黄某某等人通过深圳市某公司、东莞市某公司商户号合计发放红包40945个,总金额达363951.44元。案发后,深圳市某公司、黄某某分别主动赔偿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损失80万元、25万元,并取得谅解。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王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白酒注册商标标识是白酒企业产品质量、商誉和品牌知名度的核心载体。在数字时代,二维码标识并非简单的技术工具,而是酒企实现产品防伪、维护品牌形象的功能媒介,蕴含着巨大的品牌经济价值。伪造知名白酒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是制假售假犯罪链条的源头环节和关键步骤,为下游假酒生产、销售提供必要条件,必须依法严惩。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纵深推进之年。遂宁法院将以此次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继续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本土品牌、新兴领域的保护力度,为遂宁乃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